115年臺北市政府獎勵研究報告運⽤資料評獎作業受理報名中,報名期間⾄8⽉31⽇⽌,公告連結請參閱附件
獎勵對象為運⽤臺北市政府資料從事研究者,不限個⼈或團體(但不包括臺北市政府所屬員⼯)
運⽤資料範圍包括:臺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、各機關網站上公開資料或申請所獲資料
獲獎將頒發獎勵金,另於市政會議頒獎表揚
★ 特優獎:獎勵金5萬元
★ 優等獎:獎勵金3萬元
★ 甲等獎:獎勵金1萬元